金昌市林业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
为加快推进林业行政职能转变,增强全市林业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政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根据《金昌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金政办发〔2016〕80号)及《甘肃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甘林办函〔2016〕1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安排意见。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深入推进林业行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提高发布质量,及时动态更新,并通过金昌政务服务网和金昌市林业局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中央、省、市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推进监管情况公开,重点公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信息。
做好林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工作,加快推进全市林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对林业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归集并公示。
(三)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围绕推进互联网+政务,把实体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提升林业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逐步实行林业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修改完善公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把与面向社会和群众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制度、程序条件、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全部公开,为办理涉林事项提供方便,打通政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方式、项目合同和汇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五)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按照国家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和 “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加大对微小企业免收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勘测费、林权证工本费三项费用及所有企业、个人免收林权勘测费政策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度。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金昌政务服务网公布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行为的查处结果,尤其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要及时公布查办结果。
三、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六)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认真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林业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实行林业重大决策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林业决策事项、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依据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时限,通过网络媒体、听证座谈、专家评审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在门户网站及时反馈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主动公开重点林业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七)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林业重要事项,特别是中央、省、市部署的林业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公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八)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重点推进预决算公开和惠农补贴支出情况,公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该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九)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应将文件和解读文件方案一并报批。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做好重要林业政策解读工作。遇有林业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社会关切等,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林业政策,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要结合社会公众关注的林业重点热点,注重应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及时准确全面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群众支持。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时,对涉及面广、涉及利益群体多、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林业政策法规,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深入浅出地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单位负责人年度解读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督办机制。对涉林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处置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依法明确回应主体,落实相关责任,确保在应对林业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十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要依法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机制,推进林业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有效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要加强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沙尘暴灾害、重大生态破坏事故等林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甘肃省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及时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十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依托金昌林业局门户网站,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大力推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的集约化建设和发展模式,整合网站资源。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库建设,充分应用新媒体手段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平台,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市长热线、网上信访、行政投诉、政务咨询等管理,增进公众的互动交流。
(十三)抓好教育培训
积极参加领导干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强化专业素养,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协调机制,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年底向省厅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